問:在孕期發現乳腺疾病,可以使用紫杉醇嗎?
祺昌藥業執業藥師: 您好!注射用紫杉醇,適用于治療聯合化療失敗的轉移性乳腺癌或輔助化療后6個月內復發的乳腺癌。除非有臨床禁忌癥,既往化療中應包括一種蒽環類抗癌藥。
紫杉醇在動物實驗中證實影響胚胎生長,故孕婦禁用。如果是育齡婦女,治療期不宜懷孕。
請有孕的患者及育齡婦女在考慮胎兒的情況下決定是否用藥,或在醫生的建議下用藥。
想了解更多藥品知識咨訊請聯系香港祺昌大藥房。藥房地址:香港九龍紅磡蕪湖街44號,唯一店內座機:(香港)00852-2765 0000 00852-2765 8240,或致電本網站客服:香港手機00852-67434834,直撥手機:14714364834。
您亦可以添加祺昌大藥房微信公眾號,獲得更多藥師的專業幫助!
(責任編輯:admin)
聯系祺昌
24小時服務熱線:(086)150 1799 1962 / (086)189 2841 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