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在過表達BCL-2的腫瘤細胞中具有細胞毒活性。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選擇性抑制抗凋亡蛋白BCL-2,該蛋白在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CLL)細胞和急性髓細胞性白血病(AML)細胞中過表達。BCL-2介導腫瘤細胞存活,并與化療耐藥性相關。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直接與BCL-2蛋白結合,置換促凋亡蛋白并恢復凋亡過程。
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用法用量:
1. 新診斷的急性髓細胞性白血病:
≥75歲的成年人或合并癥:口服:注意:在第1天開始使用阿扎胞苷,地西他濱或低劑量阿糖胞苷。靜脈曲張的劑量取決于伴隨的化療藥物。在開始使用靜脈膠束之前,白細胞應小于25,000 / mm 3;治療前可能需要進行細胞減少。
第1天:每天一次100毫克。
第2天:每天200毫克。
第3天:每天一次400毫克。
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與阿扎胞苷或地西他濱聯用:第4天及以后:每天一次400 mg,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與小劑量阿糖胞苷合用:第4天及以后:每天600 mg,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2. 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小淋巴細胞淋巴瘤:口服:
第1周:每天一次20毫克。
第2周:每天一次50毫克。
第3周:每天一次100毫克。
第4周:每天一次200毫克。
第5周:每天一次400毫克。
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單藥治療:第5周及其后:每天一次400毫克;繼續治療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與obinutuzumab聯合使用:注意:Obinutuzumab在周期1的第1天開始;根據上述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小淋巴細胞淋巴瘤的5周上升時間表,在第1周期的第22天開始使用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增加量將在第2周期結束時完成。周期3(第1天及以后):每天一次,一次400毫克,直到第12周期結束。每個周期為28天。
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聯合利妥昔單抗:第5周,其后:每天一次400 mg;從利妥昔單抗的第1天(第1周期)開始,直到24個月內繼續進行靜脈曲張治療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在以400 mg的每日劑量接受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后連續7天開始使用利妥昔單抗。
3. 復發/難治性套細胞淋巴瘤:
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單藥治療:口服
第1周每天20 mg,
第2周每天50 mg,
第3周每天100 mg,
第4周每天200 mg,
第5周每天400 mg,
第6周及其后:每天800 mg,直到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直到進行同種異體干細胞移植為止。
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與ibrutinib聯合使用: 注意: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在ibrutinib單藥治療4周后開始使用,以降低腫瘤溶解綜合征的風險。初始劑量:第5周每天20 mg,隨后第6周每天50 mg,然后第7周每天100 mg,第8周每天200 mg,第9周之后:每天400 mg;繼續治療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如果未發生完全緩解,則第16周后每天一次維奈妥拉/維奈托克(Venetoclax)劑量可增加至800 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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